...人是否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责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3:57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53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也就是说,无论建设工程是否经过验收、发包人是否擅自使用,只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都应当承担责任。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整个建筑物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承受各种荷载,必须确保其质量合格,否则,将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民用建筑分为4类,其中普通类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特别重要的建筑使用年限是100年。因此,承包人在以上建筑中在对应年限上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56
某建筑公司,为北京一工厂改扩建厂房,将厂房改造成集贸市场用房。建筑公司施工范围是二次结构、装饰工程。工程完工后,业主在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形下,单方面直接启用工程,招商入场,开张营业。显然摆出了不与承包人结算的架势。承包人还要等待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吗?律师视点:承包人用数码器材固定业主启用工程的时间和状况,主动启动结算程序维权。《建筑法》第61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首先,承包人应当立即用数码器材固定业主启用工程的时间和状况。业主擅自使用该工程的时间,就是实际竣工日期。业主启用工程的行为,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免除了承包人部分质量保修责任。但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仍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第1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第14: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三)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还望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54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也就是说,无论建设工程是否经过验收、发包人是否擅自使用,只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都应当承担责任。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整个建筑物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承受各种荷载,必须确保其质量合格,否则,将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民用建筑分为4类,其中普通类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特别重要的建筑使用年限是100年。因此,承包人在以上建筑中在对应年限上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54
某建筑公司,为北京一工厂改扩建厂房,将厂房改造成集贸市场用房。建筑公司施工范围是二次结构、装饰工程。工程完工后,业主在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形下,单方面直接启用工程,招商入场,开张营业。显然摆出了不与承包人结算的架势。承包人还要等待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吗?律师视点:承包人用数码器材固定业主启用工程的时间和状况,主动启动结算程序维权。《建筑法》第61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首先,承包人应当立即用数码器材固定业主启用工程的时间和状况。业主擅自使用该工程的时间,就是实际竣工日期。业主启用工程的行为,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免除了承包人部分质量保修责任。但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仍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第1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第14: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三)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还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