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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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4:23
在2010年6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公布了一项复审决定,对湖北省国有罗田天堂寨林场所持有的“天堂寨Tiantangzhai及图”旅游类商标进行了裁决。评审委员会裁定,旅游风景区名称在旅行策划等服务中被视为一种公共财产,不应被个别实体独家占有。这一裁定意味着,湖北天堂寨林场与安徽天堂寨共同享有“天堂寨旅游风景区”的商标权益。这一争议性的裁决明确界定了旅游景点商标权的归属,强调了公共资源的共享原则,对于旅*业的商标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原国家商标局此前的裁定曾引发两省林场间的商标争夺战,但这次复审结果表明,商标注册并非能随意将公共资源标识为个人或机构的私有财产。风景区名称作为地理标志,其商标权的归属需要考虑到公共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湖北和安徽天堂寨林场将共同维护这一共享的品牌,促进区域旅游业的发展。
此次商标之争的结果,为今后类似景区商标管理提供了参考,即在保护品牌价值的同时,也要尊重和维护旅游资源的公共属性,确保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这对于促进跨地区合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天堂寨,位于大别山主峰安徽省金寨县与湖北省罗田县交界的地区,有“华东最后一片原始森林、植物的王国、花的海洋”的美称。北麓为安徽天堂寨风景区,南麓为湖北天堂寨风景区(其中安徽天堂寨风景区为国家5*景区),景区总面积120平方公里,境内千米以上的高峰25座,最高峰白马尖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境内,海拔1777米,为大别山主峰之一,系江淮分水岭,常年降雨量1350mm,湿度85%,年均气温12.6度,水质为地表一级卫生饮用水。其间,雄关漫道,崇山峻岭,茂林修竹,龙潭飞瀑,奇松怪石颇多,古称“吴楚东南第一关”,气势雄伟壮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