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现能被授予专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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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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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2 19:51
科学发现是不能被授予专利的。在我国的专利权的申请以及授权的条件规定中,如果是当事人想要取得专利权的话,是需要及时的申请的,同时行政机关授予专利要符合法定的要求的,如果是不符合授予条件的,就不能授予。 科学发现是不会被授予相关的专利的,因为专利一般来说是科学发明。并且该科学发明要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实用性。专利发明创造必须在申请以前的六个月是在中国政府或者是国际承办的展览会上进行首次展出,或者是在学术会议技术上进行首次发表。
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又如,从自然界找到一种以前未知的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物质,仅仅是一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应当注意,发明和发现虽有本质不同,但两者关系密切。通常,很多发明是建立在发现的基础之上的,进而发明又促进了发现。发明与发现的这种密切关系在化学物质的“用途发明”上表现最为突出,当发现某种化学物质的特殊性质之后,利用这种性质的“用途发明”则应运而生。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的知识产权的权益的,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只要有发明创新或是其他的原创性的设计的,都是可以申请专利权的,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情形下,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