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113 | 九民纪要中我们需要掌握的10个民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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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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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3:5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民间金融活动的日益活跃,P2P、民间借贷等领域的民商事纠纷中出现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日益增多。为了应对这些新问题,最高人民*召开了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并在2019年8月6日发布了《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会议纪要》),以指导审判实践。《会议纪要》体现了社会热点和实践难点,其中包含了若干民法基础知识点,对考生复习民商法专业课(法综民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总结了《会议纪要》中可能涉及的可考查知识点,供考生参考学习和巩固。
### 合同法知识点
#### 合同效力
- **违法无效**:包括交易行为违法(如*、洗钱)、交易标的违法(如器官、*、*支买卖)、违反特许经营规定(如职业放贷人合同)、交易方式严重违法(如违反招投标等竞争性缔约方式)以及违反法律、行*规关于经营范围、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 **未经批准的合同效力**:涉及合同生效条件的条款及其独立性,如合同需报批生效的条款对违约责任的规定。
- **报批义务与条款独立**:合同中规定了报批义务,若未履行,违约责任条款仍可独立生效。
- **不履行报批义务后果**:一方未履行报批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生效,另一方有权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 **盖章行为的效力**:涉及代理行为的分类,包括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 **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性质为形成诉权,撤销权的提起方式包括抗辩,涉及权利障碍之抗辩。
#### 合同权利义务消灭与非违约方救济
- **抵销**: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及清偿抵充。
- **以物抵债**:以物抵债的构成要件及代物清偿。
- **违约方不请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权主体为非违约方,详细情况可参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周江洪老师的论文。
- **履行不能与合同解除**:关注合同是否自动解除,给付不能与目的不达、目的已达下对待给付的情况。
-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合同解除效果的学说分类。
- **违约金过高标准**:违约金条款的设置与适用。
### 担保纠纷案件
- **会议总体思想**:强调担保的从属性、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及区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
- **独立担保(独立保函)**:该部分可能涉及经济法专业课内容,民商法不需掌握。
- **担保责任范围**:担保的从属性原则。
- **混合担保的处理**:混合担保的追偿问题,学说上有争议。
- **最高债权额的认定**:最高额抵押、质押、保证中的最高债权额的认定。
-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抵押权的时效问题。
- **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涉及老知识点,考研不需要掌握。
- **房地分离抵押**:房地一体主义原则,优先受偿顺序参照一般抵押权顺序。
- **抵押权随主债权转让**:抵押权的从属性原则。
- **浮动抵押的效力**:浮动抵押权的优先受偿顺序,分为两种观点,具体见《会议纪要》内容。
- **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竞存**:同一动产上设立质权和抵押权的清偿顺序,质权优先于抵押权,不再适用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十九条。
请注意,上述知识点总结基于《会议纪要》内容,旨在提供复习参考,具体应用需结合《会议纪要》原文及相关案例进行深入学习。同时,法大考研交流群信息已删除,旨在提供一个纯粹的法律知识分享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