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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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4:23
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五章着重强调了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各方权益。县级以上*及其旅*政管理部门负有主要责任,他们需加强监管,规范旅游经营和服务行为,确保旅游者和经营者权益得以保障。
*建立了一个全面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由*领导、部门协同监管,单位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他们需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对区域内旅游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监督。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会迅速组织各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卫生等进行救援,并向上级如实报告处理情况。
各部门如安全生产监督、*、交通等需对旅游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强化旅游安全预警系统,提供旅游安全信息,共同维护旅游安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会及时通知经营者并督促整改。
县级以上旅*政管理部门与相关景区经营者合作,确保游客流量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公告游客最大控制容量和时段。此外,他们推行全国统一的旅游服务热线,提供旅游咨询、投诉和提示服务,并与其他公共服务热线联动,提供便捷服务。
对于旅游投诉,旅*政管理部门设立了投诉制度和专门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接到投诉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需其他部门处理,则会转交并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将在六十日内送达给投诉人。
《山东省旅游条例》(2005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