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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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4:15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本世纪50年代初,它是西北民族大学早期设立的重要学院之一。自那时起,法学院肩负起了为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德才兼备司法人才的重任,对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关键的支援作用,对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赢得了西北父老乡亲们的高度赞誉和喜爱。
1952年9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明确指示,民族学院开始筹备设立以培养少数民族司法工作人员为目标的司法专业,成立了司法系。首批入学学员68人,大部分是来自西北各地在职司法干部和社会的优秀青年,他们通过这个平台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技能。
1953年4月,司法系增设了检察专业,与西北检察署合作,接纳了33名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部的少数民族学生,这进一步丰富了学院的专业设置。1954年,经西北司法部批准,司法系正式更名为法律系,其大专层次的法律专业为西北民族地区输送了一大批司法工作者,他们充实到基层司法机构,对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当地各族人民的热烈欢迎。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原西北民族学院法律系)是经国家民委和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的。自1992年法律成人脱产专科正式面向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招生起,截止2001年12月已举办十届17个法律专科班,培养毕业生七百余人。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法学普通本科专业,1999年9月面向全国正式招收普通法学本科生。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2004年面向全国正式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2007年面向全国正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