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提起反诉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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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0:08
反诉必须符合条件有: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余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反诉必须在*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法律分析反诉当事人的地位具有双重性,即一旦本诉的被告提出反诉,本诉当事人的地位就发生变化。本诉的原告变成了反诉的被告,而本诉的被告变成了反诉的原告。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的目的,在于抵销、吞并本诉,使本诉失去作用,这样会使原告的起诉失去实际意义。如果两种事实没有牵联,如原告起诉,请求*确认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自己的,被告又要求原告必须偿还欠款。这两问题没有联系,被告提出还债问题不是反诉,如有必要应另案起诉。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和本诉同时存在,可合并审理,但应分别审查、判处。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被告的权利,又承担原、被告的义务。除了民事案件、经济案件中的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外,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也有权提起反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0:08
你好
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
二是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
三是反诉必须在*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
四是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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