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人与自然,动物世界,简单阐述人与自然的协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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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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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14:33
19世纪,在英国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博物学家,发现了一套轰动全世界的生物进化理论,他的名字叫达尔文。
1831年,他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参加了海军“贝格尔”号战舰的环球航行,在南美洲地区整整航行了5年,对热带与*带动植物进行了广泛的考察。1836年回国以后,达尔文主要从事科学实验与著述。他根据对生物界大量的观察与实验,认为物种的形成及其适应性和多样性的主要原因在于自然选择,生物为适应自然环境和彼此竞争而不断发生变异。适于生存的变异,通过遗传而逐代加强,反之则被淘汰。归纳起来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达尔文的这套学说,奠定了进化生物学的基础。他还将进化论用于人类发展的思考,阐明了人类在动物界的位置及其由动物进化而来的依据,得出了人类起源于古猿的结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提出人类起源于古猿的理论,经过一番激烈的学术和宗教的大动荡、大争论后,渐渐被科学界所接受。在以后的岁月里,古生物学家通过对古生物化石的研究,在达尔文学说的基础上,形成了现代人类起源说。他们认为,人类是古猿经过数百万年的漫长岁月,在万物更迭交替变化中逐渐进化而来的。这一理论,从其他学科,比如胚胎学、比较解剖学。现代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等学科中寻找到了证据。根据这些证据,人们推测地球生物进化的总模式是: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哺乳动物——灵长类动物——猿猴类动物——人类。马克思十分欣赏达尔文的进化论,同时认为,在由猿到人的进化中劳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现代一般认为,人类是由古猿中的一支进化而来的,古猿早在3000多万年以前就已出现在地球上,体形较现代猿类小。考古学通常讲的“腊玛古猿”,大约生活在1400万一1000万年前,身高仅1米多一点,体重在15—20公斤左右。所谓的“南方古猿”,大约生活在距今500万—100万年以前。我们人类就是由南方古猿的一支演化而来的。大约200万—300万年前,南方古猿的一支脱离了古猿类,朝着人类的方向演化。根据化石发现,现在一般将人类脱离古猿后的发展历史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猿人阶段,大约开始于距今200万—300万年以前,这时的猿人会制作一些粗糙的石器,脑量大约在630—700毫升,会狩猎。晚期猿人化石发现较多,我国发现的元谋人、蓝田人、北京猿人(周口店),以及在坦桑尼亚发现的利基猿人,都是这个时期的化石代表。这时的猿人已经很接近现代人,打制的石器也比较多样化,有用于狩猎和劈裂兽骨的砍砸器,用来剖剥兽皮和切割兽肉的刮削器。最有进步意义的是,此时的猿人已经懂得了使用火,并知道如何长期保存火种。猿人阶段一般认为到大约30万年前结束。
第二阶段是占人阶段,或称早期智人阶段。我国已经发现的马坝人(广东)、资阳人(湖北)、丁村人(山西)也都是这一时期发掘的化石代表。古人的特征是脑量进一步增大,已经达到现代人的水平,脑结构比猿人复杂得多,其打制的石器也比猿人规整,有石球和各种尖状的石器,能人工生火,开始有埋葬的习俗,并且不知是为了遮羞还是为了保温,已经开始穿所谓的衣服,不再是赤身*。并且在世界的不同地方,古人的体质也开始了分化,出现明显差异。古人生活于大约20万一5万年前。
第三阶段为新人阶段,又称晚期智人阶段。大约开始于5万年以前,新人化石在体态上与现代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其打制的石器相当精致,器形多样,各种石器在使用上已有分工,并且出现了骨器和角器。新人甚至已会制造装饰品,进行绘画、雕刻等艺术活动。大约在皿万年以前,已经出现了磨制石器。新人又称克鲁马努人,这是因为1868年,在法国西南部克鲁马努地区的山洞里发现了5具骨架,这些骨架与现代人已经很难区分,但比现代人高大。据分析,其生存年代大约在3.1万—4万年以前,被认为是新人的化石代表。我国发现的柳江人(广西)、山顶洞人(北京)化石也属于这个时期的代表。此后,人类便进入了现代人的发展阶段。
不可否认,这个进化体系的完善,许多科学家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不但如此,在维护生物进化论的过程中,不少社会学家,尤其是一些哲学家也作出了许多贡献。由于这些杰出人物的努力,生物进化论成了当今世界不可动摇的理论之一。
但是,无论有多少人来维护它,它始终不过是一种假设而已,而且是世界众多假设中的一种,我们应该始终牢记一句话,这句话是马克思说的,他说:“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设。”既然是假设,那么就应该允许别人有探讨的余地,允许别人发表不同的观点。一味地用一种假设去排斥其他假设,这是不科学的,本身是对马克思精神的嘲笑。
自然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呼吸空气,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饮水,那么,人类就将灭绝,我们不能坐吃山空呀。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诫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还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变成沙漠为例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首先必须确立大自然观。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其次,必须走出“人类中心”的误区,建立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在当今世界变革的大潮中,新出现的诸如“大科技观”、“持续发展观”、“生态价值观”等等,就是对“人类中心论”的否定。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和谐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尤论是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牛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中,在与水的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变化。由孤立的、单目标的思维模式,转变为系统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模式,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思路、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参考资料:人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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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在英国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博物学家,发现了一套轰动全世界的生物进化理论,他的名字叫达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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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提出人类起源于古猿的理论,经过一番激烈的学术和宗教的大动荡、大争论后,渐渐被科学界所接受。在以后的岁月里,古生物学家通过对古生物化石的研究,在达尔文学说的基础上,形成了现代人类起源说。他们认为,人类是古猿经过数百万年的漫长岁月,在万物更迭交替变化中逐渐进化而来的。这一理论,从其他学科,比如胚胎学、比较解剖学。现代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等学科中寻找到了证据。根据这些证据,人们推测地球生物进化的总模式是: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哺乳动物——灵长类动物——猿猴类动物——人类。马克思十分欣赏达尔文的进化论,同时认为,在由猿到人的进化中劳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现代一般认为,人类是由古猿中的一支进化而来的,古猿早在3000多万年以前就已出现在地球上,体形较现代猿类小。考古学通常讲的“腊玛古猿”,大约生活在1400万一1000万年前,身高仅1米多一点,体重在15—20公斤左右。所谓的“南方古猿”,大约生活在距今500万—100万年以前。我们人类就是由南方古猿的一支演化而来的。大约200万—300万年前,南方古猿的一支脱离了古猿类,朝着人类的方向演化。根据化石发现,现在一般将人类脱离古猿后的发展历史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猿人阶段,大约开始于距今200万—300万年以前,这时的猿人会制作一些粗糙的石器,脑量大约在630—700毫升,会狩猎。晚期猿人化石发现较多,我国发现的元谋人、蓝田人、北京猿人(周口店),以及在坦桑尼亚发现的利基猿人,都是这个时期的化石代表。这时的猿人已经很接近现代人,打制的石器也比较多样化,有用于狩猎和劈裂兽骨的砍砸器,用来剖剥兽皮和切割兽肉的刮削器。最有进步意义的是,此时的猿人已经懂得了使用火,并知道如何长期保存火种。猿人阶段一般认为到大约30万年前结束。
第二阶段是占人阶段,或称早期智人阶段。我国已经发现的马坝人(广东)、资阳人(湖北)、丁村人(山西)也都是这一时期发掘的化石代表。古人的特征是脑量进一步增大,已经达到现代人的水平,脑结构比猿人复杂得多,其打制的石器也比猿人规整,有石球和各种尖状的石器,能人工生火,开始有埋葬的习俗,并且不知是为了遮羞还是为了保温,已经开始穿所谓的衣服,不再是赤身*。并且在世界的不同地方,古人的体质也开始了分化,出现明显差异。古人生活于大约20万一5万年前。
第三阶段为新人阶段,又称晚期智人阶段。大约开始于5万年以前,新人化石在体态上与现代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其打制的石器相当精致,器形多样,各种石器在使用上已有分工,并且出现了骨器和角器。新人甚至已会制造装饰品,进行绘画、雕刻等艺术活动。大约在皿万年以前,已经出现了磨制石器。新人又称克鲁马努人,这是因为1868年,在法国西南部克鲁马努地区的山洞里发现了5具骨架,这些骨架与现代人已经很难区分,但比现代人高大。据分析,其生存年代大约在3.1万—4万年以前,被认为是新人的化石代表。我国发现的柳江人(广西)、山顶洞人(北京)化石也属于这个时期的代表。此后,人类便进入了现代人的发展阶段。
不可否认,这个进化体系的完善,许多科学家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不但如此,在维护生物进化论的过程中,不少社会学家,尤其是一些哲学家也作出了许多贡献。由于这些杰出人物的努力,生物进化论成了当今世界不可动摇的理论之一。
但是,无论有多少人来维护它,它始终不过是一种假设而已,而且是世界众多假设中的一种,我们应该始终牢记一句话,这句话是马克思说的,他说:“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设。”既然是假设,那么就应该允许别人有探讨的余地,允许别人发表不同的观点。一味地用一种假设去排斥其他假设,这是不科学的,本身是对马克思精神的嘲笑。
自然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呼吸空气,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饮水,那么,人类就将灭绝,我们不能坐吃山空呀。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诫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还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变成沙漠为例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首先必须确立大自然观。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其次,必须走出“人类中心”的误区,建立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在当今世界变革的大潮中,新出现的诸如“大科技观”、“持续发展观”、“生态价值观”等等,就是对“人类中心论”的否定。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和谐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尤论是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牛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中,在与水的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变化。由孤立的、单目标的思维模式,转变为系统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模式,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思路、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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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呼吸空气,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饮水,那么,人类就将灭绝,我们不能坐吃山空呀。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诫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还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变成沙漠为例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首先必须确立大自然观。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其次,必须走出“人类中心”的误区,建立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在当今世界变革的大潮中,新出现的诸如“大科技观”、“持续发展观”、“生态价值观”等等,就是对“人类中心论”的否定。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1024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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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呼吸空气,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饮水,那么,人类就将灭绝,我们不能坐吃山空呀。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恩格斯曾就此告诫过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还以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变成沙漠为例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首先必须确立大自然观。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其次,必须走出“人类中心”的误区,建立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的关系。科学证明人类不过是众多生物种类中的一种,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人类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一点也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即实践),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在当今世界变革的大潮中,新出现的诸如“大科技观”、“持续发展观”、“生态价值观”等等,就是对“人类中心论”的否定。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念,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而且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而且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1024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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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4357316.html?s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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