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斤敲诈勒索四百元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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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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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7:34
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同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立案数额标准。因此,敲诈勒索四百元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