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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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8:50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也就是三十天的时间通过书面的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告知了公司,那么在时间到达的时候就可以马上离开,并且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时间到达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在实际的工作中,有很多公司在员工递交辞职申请的时候是不予批准的,并且很多公司都声明如果不批准离职的话是不能离职的,否则就会按照旷工等处理。因此很多不明所以的人都有了这么一个印象:如果公司不批准,我们是不能离职的。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劳动法给与了我们离职自由的权利,我们可以走正常的离职程序,而不需要等到领导的同意再行离职。
上面的论述是法理上的,但是从现实情况来说,为了自己今后的发展,在离职时没必要处理的这么武断,可以友好的和领导进行协商,告知自己的难处,换句话说就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大家出来都是打工挣钱的,没必要搞得灰头土脸的。
另外,即使我们要离职了,在这三十天之内我们也要坚守好自己的岗位,积极与同事交接自己的工作内容,尽量把自己的工作尾巴清理掉,将文件等完整的交接给同事,可以让自己清爽的离开,而不是让领导以这个或者那个原因来刁难自己。这样的处理对自己、对交接的同事,都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自己做到了善始善终,同事也可以轻松上手,一举两得,还能博得一个好的名声。
最后,建议大家多看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事关我们工作的法律,这样可以让自己非常的清晰去处理自己即将遇到的情况,不至于左右着急而不确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8:50
员工如果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并提前三十天已经通知了公司,时间一到,当然可以马上离开。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该尽的义务已经做到了,公司就没有理由要你继续留下。就算公司这段时间里没有找到替代你的人,他也应该把你的工资给你结算清楚,不得用任何理由强行把你留下来。
我们在离职的时候通常都会提前一个月和公司打招呼,告知公司自己准备离开了。公司在这个时候应该就会开始安排别人或者是招聘新人来代替你的位置,这个时候你只需在一个月内把自己的工作流程教给对方即可,这是我们身为离职员工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如果公司过了一个月也没安排人,还要求你留下一段时间的话,那我们一定要明确拒绝,因为这不属于我们的义务,我们没有必要遵守。
有的公司可能会欺负离职员工,要挟对方不继续工作的话,就不给结算工资。这个时候我们也绝对不可以就此妥协,我们可以去劳动局告他。我们做好自己的事情是尽了我们劳动者的义务,雇佣者不遵守规定,我们没必要跟对方客气。提前一个月和公司打过招呼是对的,因为我们确实该给公司时间安排人,毕竟有的地方工作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但是我们也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利益。
提前一个月把离职报告提交,并在这一个月内把自己分内的工作给做好,这是身为一个劳动者的义务。一个月后,公司让你走,把你该有的酬劳给结算清楚,这是公司的义务。俗话说好聚好散,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即便是公司不按规定来,你也不用担心,直接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也能顺利离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8:51
是不可以立马离开的,在的时候也是需要去和公司的领导打招呼,而且也是需要批准之后才可以离开。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8:52
时间一到了之后就可以离开了,主要是因为员工已经进到了这个义务。所以公司不同意的话也是不行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8:52
面对这样的情况,时间一到应该是不可以马上离开的,最好的方式是进行一些后续的交接工作,这样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