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04: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5:02
如果是赠送给姐姐的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都是姐姐的名字,肯定是要不回来的,如果不是姐姐的名字,是能要回来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4:55
如果你赠送的有正式手续。你可以申请撤销。因为你们之间。有了矛盾或者是他做了对你不利的事情。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4:59
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不该瞒着丈夫送姐姐房子!做人要袒诚。如果你姐姐有困难。应理帮助。要回房子要伤姐弟感情。这样做不妥!要与丈夫商量。争取他的同意。你的丈夫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她会答应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4:54
如果你当时是说送给你姐姐的房子,那么购买房子都是写上你姐姐的名字,而不是你的名字,是写你的名字就好办了,你一心一意送了就不要回来了,那个必然是你的姐姐,相信她是不会忘记你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4:57
只能要回属于你丈夫的那一部分,你送的东西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丈夫同意,所以他的那一半可以要回,而你的那一半是自愿送给的,没有要回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