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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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5:59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文化厅职责进行了调整,涉及取消、划出、划入和加强等多个方面。
首先,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已经由自治区*正式撤销,具体信息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不再负责这部分职责。
其次,划出的职责包括:原电影发行和放映工作的指导权移交给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的管理职责则转至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在新的职责分配中,自治区文化厅接收了动漫管理(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的部分职责,从前属于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此外,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报批)等职责,以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也划入了自治区文化厅的管理范畴。
新增的职责包括协调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法规草案,以及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同时,自治区文化厅还将加强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确保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最后,文化厅将强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致力于基层文化建设,并着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提升广西的文化软实力。
根据《自治区*、自治区*关于自治区*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文化厅,为自治区*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