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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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5:59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内部设有多个专门负责不同事务的机构,这些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如下:
1. 办公室(*法规处、对外文化交流处):负责综合协调、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文电管理和保密工作,以及*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处理。它还负责文化立法规划、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事务处理,对外文化工作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
2. 艺术处:主要关注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扶持具有代表性和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指导艺术比赛和展览,以及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
3. 文化市场处:负责文化市场规划,指导执法工作,对文化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包括艺术表演、文化娱乐和网络文化内容的审批与监管。
4. 文化产业处:制定文化产业和文化科技发展规划,推进文化产业建设,协调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以及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
5. 社会文化处:关注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和老年文化,以及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设施的管理。
6.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包括项目申报、档案管理、展示和传习工作,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7. 文物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制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文物*执行,组织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以及博物馆业务指导。
8. 计划财务处:管理财务,监督预算执行,负责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指导。
9. 人事处:负责人事管理、人才培训、机构编制等,指导艺术职业教育,并参与文化艺术行业人才规划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最后,机关*负责党群工作,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则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相关事务。
根据《自治区*、自治区*关于自治区*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委会〔2009〕235号),设立自治区文化厅,为自治区*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