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法典》时间效力司法解释中“法律事实持续”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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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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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9 00:09
《民法典》的实施引发了新旧法交替适用的问题。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也生效。其中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司法解释已作出规定,但实践中仍存在较多争议,特别是对于“法律事实持续”的理解存在分歧。
那么,如何理解“法律事实持续”呢?
1.法律事实的定义
按照民法理论,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法律事实包括自然事实和行为。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2.如何理解“法律事实持续”
判断标准有两个:一是判断该法律事实发生时,是否能够立即引起民事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二是参考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判断。
3.实践中容易出现的理解偏差
法律事实持续并不等同于法律状态的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