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提出辞职,是否可以获的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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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9 21:16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因此,因为用人单位连续三月不发工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具体补偿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9 21:17
可以的以下信息供你参考 http://www.66lsw.cn/News/2008229155447819.s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修订) http://www.66lsw.cn/News/2008219142826742.s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http://www.66lsw.cn/News/2008213174059444.shtml诉讼指南之五 劳动争议案件 http://www.66lsw.cn/News/2008219151434952.shtml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希望可以帮到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9 21:17
上面的说的太复杂了,我来给你简单的说明吧,首先列,《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