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业歇业公司与员工终止合同需要赔偿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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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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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19:29
需要赔偿,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企业歇业属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企业依法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工作时间及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风险提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一、劳资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要平等协商;二、资方只有在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才能直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资方遇有下列情况也可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当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要注意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同时企业还应注意到,自己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这类被裁减的人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