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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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5:03
为了完成刑事拘留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其具体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当*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时,如认为具备拘留条件时,应依法制作拘留决定书;其次,需将该拘留决定书呈请级别较高的县级及以上*机关相关领导批示同意;紧接着,依据上述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并且在拘留发生后的24小时之内,向其家属发出书面通知;与此同时,*机关还须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对被拘留人进行首次审讯;若*机关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则应在拘留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4个工作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延长至30个自然日;最后,检察机关应在收到*机关的审查批准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