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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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26
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首次申请单位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需填写详细的"申请单位信息表",并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一旦项目依托单位的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动,需及时以正式函件的形式通知基金委,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原则是直接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因此,接收拨款的单位必须与项目依托单位保持一致。资金拨款的执行将按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如果涉及国库集中支付,将遵循财政部的相关指引。
对于协作费用,项目依托单位需根据与协作方签订的合同,将资助经费转拨给相应的协作单位。这是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如果项目因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实施或者被撤销,资助款项将停止拨付。项目依托单位需要在接到终止通知后的三个月内,将剩余的拨款余额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若未能按时退回,将会对该项目依托单位的其他资助申请产生影响,可能会暂时缓拨其未来的资助经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