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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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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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1 20:49
全国人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3月14日通过)
- 第一条:明确修改任务,确保刑事诉讼的准确及时,正确应用法律,保障人权,维护法制。
- 第二条:完善第十四条,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
- 第三条:调整第二十条,明确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 第四条:修订第三十一条,规范回避制度。
- 第五条:扩大第三十三条,允许辩护人更广泛地委托。
- 第六条:新增第三十六条,详细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权利。
- 第七条:强化第三十五条,明确辩护人的责任。
- 第八条:新增第三十六条,进一步明确辩护律师侦查期间的具体权利。
- 第九条:细化第三十八条,分为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强调辩护人和律师的会见通信权。
- 第十条:新增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辩护人申请调取证据及告知证据的义务。
- 第十一条:明确第三十八条为第四十二条,强调禁止辩护人妨碍诉讼的行为。
- 第十二条:规定违反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详细规定了:
- 辩护人涉嫌犯罪应由不同侦查机关办理。
- 律师辩护时,需及时通知所在律所或律师协会。
新增章节:
- 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八条:详细规定辩护律师的保密义务、证据收集程序、非法证据排除、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法庭审理中的证据审查、证人保护等。
关键修改摘要:
- **法律责任**: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鉴定承担法律责任。
- **技术侦查**: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特定案件中经严格批准,可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 **侦查与证据**:侦查期间发现新罪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身份不明者从身份查清之日起计算羁押期限。
- **辩护律师参与**:案件终结前,辩护律师有权提出意见。
- **侦查终结与移送**: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材料证据移送检察院审查。
- **检察院审查与决定**:检察院审查案件,决定是否逮捕或起诉。
- **起诉决定**: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作出起诉决定。
- **证据补充与不起诉**:证据不足的案件,检察院二次补充侦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 **起诉与移送**:检察院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法院,正式起诉。
- **法院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或不公开审理,检察院派员出席。
- **判决**:法院公开宣判,判决书需在五日内送达各方,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中止审理**: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中止审理,中止原因消失后应恢复审理,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审限**:法院审理案件应在规定期限内宣判,特殊情况需更长时间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简易程序**:特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包括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确保审判效率。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旨在完善法律程序,保障人权,确保公正审判,提高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