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里面显示九四年封定工资余额33万多是什么意思?求大神指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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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4:57
意思是改保险里的所得工资是这些钱。相关的规定如下:
一、职工个人以本人当月全部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为基数缴费,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目前采用职工个人当月全部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困难较大的市地,也可暂以职工本人上月或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二、企业缴费应以本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目前仍按企业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用两项之和的一定比例提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地,应在1998年底前全部改为按职工缴费工资之和提取。
三、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一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以个人帐户对帐清单的形式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公布。
四、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调出地区社会保险机构除向调入地区社会保险机构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外,还需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7年12月31日以前个人帐户储存额的转移仍按劳动部劳部发〔1996〕78号文的规定执行,即:只转移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之和);1998年1月1日之后按国务院国发〔1997〕26号文规定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转移。
五、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企业缴纳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六、私营企业和职工(含雇主)、个体从业人员和非工薪收入者原则上按所在市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8%的比例缴费,11%记入个人帐户。其中个体工商户雇员按8%缴费,其余部分由个体工商户主为其缴纳,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七、城镇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从事私营个体经济的,其前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5:03
养老保险的政策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满60周岁是交费年限未满15年,无论何时参保,都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可见,这项补缴政策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是非常好的。而在2018年1月1日起,这些政策开始停止执行。即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关于补缴的费用,一般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补缴20%,满45岁的男性、满30岁的女性农民,最高能补缴10年;而满60岁的男性满55岁的女性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虽然在2018年已经不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所以,建议大家最好是按月进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后并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