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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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22:48
个体户需要申报年报。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年报的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
如果个体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 7 月 1 日至下一年度 6 月 30 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这会对个体户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在日后的经营活动中,如银行贷款、参与招投标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所以,个体户应当按时、准确地申报年报。
个体户年报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系统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在 “导航” 栏中选择 “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根据个体户注册所在地,选择对应的登记机关。
3、登录方式选择
可以选择 “工商联络员登录” 或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如果选择 “工商联络员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点击 “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后登录。
如果选择 “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 APP 扫描登录页面上的二维码登录。
4、填写年报信息
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后,依次填写以下内容:
基本信息:包括个体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行政许可情况:如有行政许可,填写许可名称、有效期等信息。
资产状况信息:填写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净利润等数据。数据应真实准确,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填写。
党建信息:如有党员,填写党员人数、党组织建制等内容。
5、提交并公示
仔细核对填写的年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 “提交并公示” 按钮。
系统会提示 “年报提交成功”,此时年报信息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