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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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7:44
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你家有房子系你公公一个的名字(如果你婆婆还健在的话是该房产的共有人),也就是该房产是你公公的财产了。又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7:47
有效,根据最新的物权法规定: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解释】本条是关于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内容,在民法学中称为物权变动与其基础关系或者说原因关系的区分原则。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基础关系,主要是合同,它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的范畴,成立以及生效应该依据合同法来判断。民法学将这种合同看成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 根据这条的话,双方订立的合同有效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7:42
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