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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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1:52
在孝宗弘治七年(1494),康海进入县学,当时的提学副使杨一清在陕西督学,对康海的文章大加赞赏,认为他有状元之才。24岁那年,康海与马理一同在乡试中崭露头角,但次年在京的会试中未能入选。弘治十五年(1502),28岁的康海再次参加会试,他的殿试对策《康海旨》备受瞩目,最终他荣登进士榜首,成为当时的第一名状元。在对策中,他直言不讳,提出了改善吏治、裁汰冗官、重用贤能的建议,因此被任命为翰林院修撰兼经筵讲官,参与了宪宗和孝宗两朝实录的编修工作。
武宗正德三年(1508),李梦阳因事入狱,康海为营救好友,不惜深夜拜访刘瑾,最终梦阳得以释放。然而,不久后刘瑾倒台,康海因与刘瑾同乡而受牵连,被削去官职,陷入困境。梦阳对此并未出面相救,康海因此深感文人身份的负担,选择放逐自我,寄情山水。他组建了“康家班社”,自任琵琶手,创作乐府,致力于戏剧艺术的发展。与户县王九思合作,他们共同创立了“康王腔”,并扶持了周至张于朋和王兰卿的张家班。
康海曾组织千名艺人参加秋神极赛,他的杂剧《中山狼》和《王兰卿服信明忠烈》因批评李梦阳而备受争议,此后他转而专注于音乐创作。他的成就在戏剧界留下了深远影响,尤其是在北曲的复兴和秦腔艺术发展中,他的贡献被历史铭记。他的一生,特别是30多年的放歌泉林,始终坚守初衷。康海的著作丰富多样,包括《沜东乐府》、《对山集》等,其中《武功县志》尤其知名,被后世视为地方志编纂的典范。他与李梦阳等人并称“十才子”和“七才子”,被誉为明代“前七子”,因其文学理念和复古文风而备受赞誉。
康海(1475--1540)中国明代文学家。字德涵,号对山、沜东渔父,陕西武功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状元,任翰林院修撰。武宗时宦官刘瑾败,因名列瑾党而免官。以诗文名列“前七子”之一。所著有诗文集《对山集》、杂剧《中山狼》、散曲集《沜东乐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