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车祸致人受伤后保险理赔程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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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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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1 10:50
一、交通事故致人受伤后的理赔步骤
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后,车主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资料。
第二步是前往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结案,并审查对方赔偿要求的合理性。
在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并索要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补助费、死亡补偿费等项目的相关单证。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应向保险公司提交《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和《赔款通知书》等索赔单证。
保险公司会在一星期后通知领赔款,投保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取赔偿款。
二、交通事故受损车辆的理赔程序
车主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行驶证、保险合同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件携带至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并出具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和修复车辆的费用。
投保人若对定损清单无异议,应签字确认。若有争议,则可拒绝签字。
投保人在确认无误后,可以将修理厂的*、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和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若两个月内未收到理赔通知单或赔偿金,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后,应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如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投保人同样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