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03:2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10:01
西安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四章专门针对借读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借读是指学生在原学校拥有正式学籍,但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学校暂时就读的一种制度。
对于想申请借读的学生,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他们需要持有原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流出就读的证明,以及原学校的学籍证明。如果学生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监护人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以及本人在本市的暂住证。然后,他们需要向借读学校所在的区县教育局提交上述文件,经过批准后,方能被安排到新的学校就读。
借读的期限通常为一个学期至一个学年,但特殊情况经借读学校同意,这个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当借读生需要离开时,借读学校会出具包含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和借读年限等相关学习证明。原学校则根据这些证明,接收学生返回原校继续学习。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毕业班的学生,他们将由原学校颁发义务教育证书,以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