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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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0:29
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那么主从合同效力应当怎么判断,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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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从合同效力应当怎么判断,是怎样的?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翁巧斌律师解答:
以担保合同为例,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因此,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看,担保合同无效一般包括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两种情形。
根据《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翁巧斌律师解析:
主合同设定的是双方当事人实体权利与义务,依据民法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保持一种平衡。一方当事人基于欺诈的意思,其目的在于破坏这种平衡,以获取非法利益。但仲裁条款是在双方当事人就主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时的救助条款,这一条款不是单为一方当事人设定的权利或义务,它规定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将争议交付仲裁,也都有义务不得将争议诉诸法院。
设若主合同欺诈的情况下,仲裁条款的订立也必然受欺诈,那么当被欺诈方将主合同欺诈行为交付仲裁后,欺诈方不仅承担了不得改诉法院的义务,同时面临着仲裁员对欺诈行为的确认与制裁。
翁巧斌律师,律所合伙人,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执业12年,办案600余件,熟悉多种诉讼、非诉案件,尤擅建筑房地产、公司诉讼与非诉、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以及婚姻家庭与侵权案件。 执业理念:专业、专注、创造价值、创造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