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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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8:55
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2011年做出了重要调整,以适应全球化和开放战略的深化。首先,目录扩大了开放范围,鼓励外商投资,以开放推动改革和发展,共包含473条,增加3条,减少了7条限制类和1条禁止类条目。股比限制在某些领域被取消,鼓励类和限制类中对股比有要求的条目减少了11条,体现出更加积极的开放态度。
其次,目录注重制造业的升级,特别支持高端制造业。外商投资被引导使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如纺织、化工和机械制造。同时,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移除,以管控产能过剩,多晶硅和煤化工等条目也从鼓励类中删除。
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目录鼓励外商投资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和IPv6相关设备。液晶面板条目明确要求为6代及以上,以提升国际产业转移的层次和我国在这些领域的竞争力。
服务业发展也得到重视,新目录增加了9项鼓励类服务,如机动车充电站、知识产权服务等,以推动服务业结构调整和外资利用的扩大。外商投资医疗机构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分类也调整为允许类,有利于服务业的开放和创新。
最后,目录强调区域协调发展,遵循国家发展战略,将部分鼓励类条目调整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内容,以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的实施,促进区域间的平衡发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2007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