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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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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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5:48
商标权转让合同,是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权转移给他人,受让方需支付费用,原权利人丧失商标权的法律行为。签订此类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受让方与被许可方的主体必须限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及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2. 合同为要式合同,转让需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附相关文件,并进行公告。商标许可使用需在3个月内备案和公告。
3. 转让需确保公众不会产生误认或混淆,商标局会对可能有不良影响的申请予以驳回。
4. 商标权转让时,相关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以防止市场混淆。
5. 合同应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如双方信息、商标详细信息、价格与支付、质量保证、合同终止条件等。
履行合同时,转让人不得在已转让商品或服务领域使用该商标,需通过许可合同获得授权。商标转让的专用权自公告日起生效,有效期延续。许可人需监督被许可商品质量,被许可人需标明自身名称和产地,否则可能导致合同解除。被许可人未经许可不得转授权他人,许可人需确保商标的有效性并遵守商标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