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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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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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0 03:51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重要的司法机构,管辖着12个基层法院,下属的派出法庭多达56个。该法院的工作人员总数为1859名,其中中级法院内有214名专业法官。每年,全市法院处理各类案件约40,000件,中级法院负责审理近4,000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多个领域。
济宁中院内部设有27个部门,包括2个专门处理刑事事务的刑庭,5个负责民事案件的民庭,以及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和执行局等关键部门。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管辖济宁行政区域内的案件,济宁中院还根据省高级法院的授权,负责处理菏泽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在各方支持下,济宁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以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为核心,致力于建设学习型、节约型、创新型、和谐型、文明型法院。近年来,法院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如审判执行效率提升、队伍建设强化、司法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基础工作夯实以及物资装备现代化等,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通过这些努力,济宁中院为我市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赢得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自2001年以来,该法院多次荣获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和济宁市委的表彰和奖励,充分体现了其在司法领域的重要贡献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