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19:2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4:0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符合此类情形,你随时可以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4:04
我身上有病,医院要求我住院,我9月29辞职了,没签合同,但老板不批,老板说之前辞职的作废,不给走,怎么办?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4:03
我想辞急工她说要扣900块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