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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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17:01
首先,船舶出口方面,国内造船企业将船舶出口给国外企业,享受17%的出口退税。而金融租赁公司购买国内造船企业建造的船舶,再将其租赁给国外企业,无法享受出口退税。其次,内销远洋船方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两大船企”)所属企业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外运长航集团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下称“三大航企”)签订的建造内销远洋船合同,在交船并依法缴纳*后,由*财政按内销远洋船不含*价格的17%给予两大船企补贴,由其返还给船厂。而金融租赁公司购买两大船企所属企业建造的内销远洋船,再租赁给四大航企,无法享受补贴。再次,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方面,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视同出口,按统一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予以退税。而金融租赁公司向国内生产企业购买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再租赁给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无法享受出口退税。对于船舶租赁的出口退税问题,国家税收*主管部门也试图找到解决办法。2010年3月30日和5月18日,有关部门分别下发了财税〔2010〕24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和国税发〔2010〕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天津市融资租赁企业经营的所有权转移给境外企业的融资租赁船舶出口,自2010年4月1日起,在天津市实行为期1年的出口退税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