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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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2:57
无权处分意为何,无处分权而处分标的物者,为无权处分。简言之,无权处分乃是行为人没有特定标的物的处分权,而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享有处分权的财产进行的买卖、租赁等处分行为。那么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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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徐春艳律师解答:
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无权处分是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徐春艳律师解析:
关于无权处分的适用范围,主要的争议在于无权处分是否仅仅适用于行为人没有处分权的情形,亦或将行为人有处分权但某种条件或某一期限内处分权受到*的情形也纳入无权处分的适用范围。
对于处分权受到*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出卖抵押物的,抵押人乃所有权人,仅是处分权在抵押期间受到*,何况若受让人同意代为清偿的可以消灭抵押权;
(2)保留所有权买卖的买受人在付清货款或约定比例价款前处分标的物的,本质上而言此种情况下的所有权保留类似于担保,买受人乃担保人,出卖人为担保权人;
(3) 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在付清租金之前处分租赁设备的,表面上出租人是所有权人,但实际上承租人才是设备的使用、占有、收益人,为了作为租金的担保,承租人将设备的所有权让渡给出租人,这种情况下类似于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情形。
(4) 国有企业、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未经*等主管部门的批准,处分国家授权其直接支配使用的动产和不动产的,此种情况乃经授权取得处分权的情形。
徐春艳律师,婚姻家事专长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代理与研究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