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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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6:54
新中国成立前,1911年河南法政学堂毕业后,历任法官、厅长、司法部司长、南京市政府秘书长等职。1947年去台湾,历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平时公余兼事书画,并达到一定境界,取得丰硕成果,最终又成为颇有影响的书画家。青年时代,对宋元明历代书画名家笔法进行过精研深究。与著名书画家吴湖帆、谭泽闿、冯超然、沈尹默、黄宾虹等时有过从,相互交流心得,后来他把这一时期所做汇编成仿古十四家墨竹画册。其山水画,学过清四王、元四家,也临过董巨。技法是承袭古人,其山水的构图,山水的气势,多属于厚重而讲条理。对画树、点叶、景物的安排,历数小时而不倦,必求心有领悟,然后下笔,多以长披麻皴画山石,树皆点叶,丛林连绵而种类各别,姿态万千,彼此之间轻重互见,大小相间。画里带有宁静之感,宁者安宁,静者恬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台湾历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土地银行董事长,“司法院”秘书长,“行政司法院”院长,“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等职。受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精于书画,在艺术界身兼数职,领导台湾艺术团体,历任台湾“中国美术协会”及“中国(台)书法协会”理事长,“中(台)日书法国际会议”议长,台北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并在日本书法、美术界颇有影响。曾受聘日本教育书道联盟最高顾问、全日本书道联合会名誉会长,为台湾当局对日关系的重要幕僚人物。1957年与陈方、陶云楼、郑曼青、刘延涛、张谷年、高逸鸿等合组七友画会。除山水墨竹之外,复以指画独步艺坛。不仅为艺术家,同时亦为艺术教育家,一生奖掖后进,不遗余力,致力於社会艺术工作。建有两个画室:一名“小静斋”,一名“自宽阁”。擅画山水、花卉、尤精墨竹,更工指画。所画的墨竹,把竹的“虚心”、“劲节”拟人格化的情操,表现丰富得体。写出的竿枝叶节、不矫、不浮、不弄巧、不任性,纯以一片和祥之气融入笔墨。一竿既之,把意识性情都寄托其上。除了用毛笔写竹,画山水之类外,还能用指作画。用指头作画,因为不能吸水墨,墨趣难求,没有耐心的人,很少画得好。而他随手画来,却能苍老中略带生拙,那是指画中求之难得的趣味。书工行楷,论者谓其“书宗二王、兼习颜米”,行书温润秀逸,行气舒缓,表现出高超的书法技艺。台湾文化界对其书画评价甚高,在构图方面,采移动式焦点,入山越深,登山越高,看到白云平铺如海的景象,描活轻软如絮的白云,轻灵而多变。作品先后被台北故宫博物院和台北历史博物馆收藏。书画作品还遍及欧洲、北美、南美、亚非各国。获得过台湾“教育部”文艺资金之美术类奖及美国圣若望大学赠予的“国际金章”等诸多殊荣。1971年退休。 1977年因病在台湾逝世,享年9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