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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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6:45
山西土地使用税条例计税依据是,在未进行全面的测量前,一般是会按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来进行计算,如果没有发放证书的,那么就会按围墙、房舍、道路等来进行计算;没有土地使用证书和标志的,就可以由纳税人申报来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规定的计税依据,在土地占用面积未进行全面测量前,按下列规定办理:
1、持有县级以上*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按证书确认的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2、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条例》发布前形成的围墙、房舍、道路、界桩等标志为界,计算土地使用面积。
3、没有土地使用证书和标志的,由纳税人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
第四条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按下列标准确定:
1、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五十万以上的为大城市;二十万至五十万的为中等城市;不满二十万的为小城市。非农业人口按*机关在册正式户口人数计算。
2、县城指县*所在地。
3、建制镇指经省*批准设立的镇*所在地(不包括所辖村)。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城市郊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我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三元至五元,二等一元至三元,三等五角至一元。
2、中等城市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二元至四元,二等一元至二元,三等四角至一元。
3、小城市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一元五角至三元,二等一元至一元五角,三等三角至一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一元至二元,二等五角至一元,三等二角至五角。
贫困县土地使用税税额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最低税额的百分之三十。
第六条各市、县*可根据前条规定的税额幅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划分土地等级,确定适用税额,报省财政厅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全部或部分事业经费的单位,免缴土地使用税。经费全部白给的事业单位,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八条缴纳土地使用税单位的厂区、宿舍区内部道路、小花园、绿化区等公共用地,均应计征土地使用税。
综合上面所说的,计税的依据首先就要确认房子的大小才能进行依法的纳税, 一般所存在的面积不一样,以及还有城市的大小不一样,那么所支付的土地使用税就会不一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可以依法的履行自己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