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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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09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第十章详细规定了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根据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阐述了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况。其中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以及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三十一条则说明了公司解散时应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这一系列程序旨在确保公司资产的妥善处理,债务的清偿,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终止。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人共同出资,设立北京 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