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别人的活动范围是侵犯人生自由权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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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15
这要看*者和被*者的关系和状态了。如果是父母对于未成年人,有监护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下,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状态,为了气到监护责任,是可以这么做的,而非监护人则没有这个权利。若被*者有精神疾病。。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16
是的,这已经是侵犯人的自由权了!
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人身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码权利。人
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16
不算吧应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17
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