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能先借他人使用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6:1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3:42
我在家经营着一家小卖部,日常经营副食品及卷烟。但因为最近小卖部生意不好不想开了,现在想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先借给我的朋友用,等以后我自己想重新开店了再拿回来用,这样可以吗? 浙江省玉环县烟草专卖局楚门专卖管理所市场管理员答:
这样是违法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如果你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借给朋友使用,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鉴于零售户想短期停业日后又恢复营业,应带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及本人的身份证到玉环县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手续,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停业期限内零售户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依然合法有效。在停业期满或者想提前恢复营业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经市场管理员实地勘察,确认已在原地址恢复营业状态后,就可以办理恢复营业手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可以继续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