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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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4:21
公民在法律框架内安排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被称为立遗嘱。要使遗嘱有效,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
首先,立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视为无效。因为这类人无法真实表达意愿,也无法承担相关民事活动的责任,他们的行为超出法律允许范围,旨在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最高人民*的意见指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即使后来具备能力,之前的遗嘱仍属无效,而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的,不影响遗嘱效力。
其次,遗嘱内容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受胁迫或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也无效。遗嘱人处分的是自己合法的个人财产,若在压力或误导下立遗嘱,或遗嘱被篡改,这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因此,遗嘱必须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想法,以保护个人财产。
第三,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遗嘱只能处分公民个人财产。如果遗嘱涉及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这部分遗嘱将无效。最高人民*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这一原则,明确了遗嘱的财产范围*。
此外,遗嘱还必须考虑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的权益。《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为这类人保留必要份额,以免剥夺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如果遗嘱剥夺了这种人的继承权,将会构成生存危机,遗嘱因此无效。
最后,遗嘱应包含对未出生胎儿的考虑。《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遗产分割时,需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为胎儿虽未出生,但被继承人死亡后,抚育责任消失,保留份额有利于满足其成长需要,避免生存压力。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