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无奈,优先审查吧——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实际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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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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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4 20:05
面对漫长的专利审查周期,企业与个人往往需要寻找有效途径以避免延误,确保研发成果的保护及时到位。2017年8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出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旨在为满足特定条件的专利申请与案件提供优先审查服务。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该办法的实际操作流程。
首先,企业或个人需明确申请的专利是否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六种优先审查情形之一,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国家重点发展产业、省级与市级重点鼓励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快速更新领域,以及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已经开始实施专利的申请等。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以证明申请专利属于优先审查情形。对于专利文献,只需提供专利文献号和公开日期;对于非专利文献,如期刊或书籍,应尽可能提供全文或相关页内容。同时,还需准备证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的文件,如产品照片、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等,或提供产品交易或销售证明,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等,以证明已经开始实施或存在潜在侵权风险。
接下来,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当地知识产权局办事处,进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常在收到优先审查请求后的3至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是否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
一旦申请通过,专利审查过程将得到加速。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周期缩短至45天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则在两个月内结案;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在整个过程中,申请人需密切关注审查进度,并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按时提交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2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5日。专利复审案件和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答复期限与普通案件相同。
为了更便捷地获取相关政策文件和表格,建议通过私信与相关机构联系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