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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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0:26
不服执行裁定的异议申请书应该先写标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正文的内容是请求事项以及对执行裁定提出异议的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必须要根据强制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写,结尾是法院的名称,申请人的签名和日期。一、不服执行裁定异议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事项:
ΧΧΧΧΧ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Χ年Χ月Χ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ΧΧΧ,系ΧΧΧ,人民法院判决ΧΧΧ,剥夺了我的ΧΧΧ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ΧΧΧΧΧΧ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
(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
二、执行异议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事实上,对于不服执行裁定异议申请书的写法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关键在申请书当中需要向人民法院阐述对强制执行裁定有争议的法律依据,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驳回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