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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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56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了鼓励各类经济形式的投资和增强区域发展实力,特别制定了以下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外来资金和项目。
非用地类项目,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或年税收达10万元(含10万)的,不占用地的项目,将享受税收返还扶持。具体分为三类:房地产类项目返还30%,商贸服务类项目40%,工业生产类(含科技开发)50%。税收扶持政策执行三年,期满后将根据情况调整。
对于用地类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新办非公工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可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如前两年全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此外,还有营业税的逐年递增返还政策。
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将根据企业扶持资金规模获得相应奖励,最高可达10%-30%。投资者在子园区投资的,园区将获得税收返还,并给予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补助。
购房补贴、引荐人奖励、原有企业扩大再生产奖励、引进人才补助、户口政策、工商税务注册费用减免等政策也都有详细的规定,旨在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入驻。
这些优惠政策从2010年起实施,如遇国家政策变动,将相应调整。详情由经开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同时还有其他如技术创新、清洁生产等配套政策支持。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兴办,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云南省唯一经过国家验收并公告的国家级开发区。开发区始终坚持“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发展方针,充分发挥云南毗邻东南亚、南亚的区位优势,开发利用云南及周边国家的优势资源,培育和发展具有地域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诸如烟草加工、机械制造、生物技术等产业群体,吸引了欧、美、日、东南亚等国家和国内500余个项目进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呈现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