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被拘留是什么责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8:19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4:41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打人者要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打人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4:41
“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人民警察的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谁,通过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质疑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后,可以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的批准,其继续盘问:比索(一)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日(二)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日(三)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日(4)随身携带的物品可能被窃取。当留置时间审问人
来到公安机关,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中,公安机关,县级以上的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应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询问谁应该被立即释放。
通过进一步审讯,公安机关认为,人们需要采取被拘留或其他强制措施,依法审问,前款规定中应当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质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