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为什么不能停公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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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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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0 10:09
在法律中,临时工就是职工:
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1、职工既包括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包括了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形式的临时工、学徒工等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也属于职工的范围。
2、从范围上说,职工,包括我国境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三资企业等等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可在实际劳动关系和工作生活中,职工和临时工却是两个概念。职工往往指正式职工。而临时工常指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使用期限往往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但也有到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在一些企业里和事业单位里,正式职工常常要有一定工作年份,如在一个单位五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且正式办理了职工手续。
临时工往往不能放到职工系列中,在各单位的统计报表中,临时工不属于职工;职工福利中,临时工不享受正式职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