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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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3:21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则为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定向招录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执行,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进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另有特殊体检项目,但不再进行乙肝检测。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多方面,对资格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经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从同职位考生中按成绩递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省级公务员部门会按招录计划两倍推荐给招录院校,由院校进行复试。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省级部门通知院校和教育招生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备案。其他职位的拟录取人员同样公示7天,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备案。
若拟录取人员放弃资格,经招录机关和省级公务员部门同意,可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后放弃资格,不再递补,该资格将被取消。
《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是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政法201029号)精神,所作的湖北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有关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