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第三章 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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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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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19:02
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中,明确了直报责任单位的范围和直报人员的职责。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除了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村卫生室,以及县(区、市)卫生局都需履行直报义务。统计人员需负责网络直报工作,主要包括四个主要调查表:卫生机构调查表(卫统1-1至8表及附表)、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医用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和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此外,还需完成卫生部布置的其他任务,以及地方卫生部门额外增加的调查项目。
直报工作分为年报、季报和实时报告三种类型。年报和季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卫生机构调查表的卫统1-1和2表为年报,卫统1-3至8表及4表为年报,要求次年1月31日前上报。实时报告涉及人员变动、设备增减和机构变更信息,需在相应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月内上报。
医疗卫生机构直报人员通过省级直报系统提交本单位数据,而诊所、卫生所等则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卫统1-3和1-4表电子或纸质数据上报给所属县(区、市)卫生局,由后者代为在系统中提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将本地区数据传送到卫生部数据中心。
网络直报方式支持在线填报、离线录入并在线上传,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部、省两级数据中心通过数据交换中间件进行数据交换与同步,省级数据中心在报告期结束后的第六天上传季报和年报数据,实时更新直报相关的人员、机构、设备增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