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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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2:21
1、长清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济南*清区峰山路2929号。
电话:0531-66712345。
2、钢城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济南市钢城区里辛镇华圣路。
电话:0531-66712345。
3、槐荫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400-8号。
电话:0531-66712345。
4、济阳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济南市济阳县济阳镇纬四路81号。
电话:0531-66712345。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四十四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省*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济南-安全文明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