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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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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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19:14
沈阳市中级人民*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48年11月2日,随着沈阳的解放,人民审判机构——沈阳特别市人民*应运而生。随后,在同年11月20日,这个机构正式成立。随着1949年5月1日国家行政区划的变更,沈阳特别市更名为沈阳市,相应的,沈阳特别市人民*也随之更名为沈阳市人民*。1955年3月1日,我国实施了新的司法制度,沈阳市人民*进一步升级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标志着其在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沈阳市中级人民*坐落在沈阳市中心,紧邻市*广场东侧,与辽宁大剧院和沈阳电报大楼为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为各项司法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此外,它下辖多个基层*,包括和平、沈河、皇姑、大东、东陵、铁西等15个区域,人员编制总数为2204名。
截至2008年末,沈阳市两级*的司法队伍规模可观,共有法官1360人,司法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473人,其中包括法官助理、*员、司法*和行政管理人员等各类专业人员。其中,市*的法官团队有295人,司法辅助和行政管理人员共计118人,涵盖了法官助理、*员、司法*和行政管理人员等不同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