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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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1小时前
在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除了交管部门会对现场勘查之外,我们的受害者也是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伤残都有哪些内容呢?
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
3、可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人协助才能生活。
4、可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这里的误工时间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
一、不服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含伤残等级鉴定、后续治疗费鉴、护理级别鉴定和误工损失日鉴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接受鉴定和评估,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