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合并财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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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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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8:44
行政单位合并时,财务处理如下:
合并过程:两个单位的财务账目,a单位账合并到b单位账。a单位账上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直接并入b单位账中,合并后即视为b单位的应收、应付款项。
往来账项处理:如果合并前两个单位之间存在相互的往来账项,在合并时先行对冲处理。
年终结账:对已完工的项目,“拨入专款”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进行对冲。若工程项目未完工,账户余额应结转至下一年。
单位撤销与设立:由于原单位均撤销,合并后的单位被视为新的实体。因此,应重新设立账目,遵循《公司法》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