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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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21:42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按照国家的兵役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军人服役期间的军龄,视同为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俗语称为“军龄算工龄”,专业用语(法律语言)叫做“军龄视同为缴费年限”。虽然在服兵役期间,军人并没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故军龄期间称之谓“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楼主转业(或者复原)到地方,进入企业单位工作或者自己从事个体工商户(包括自由职业者),则可以通过企业单位或者自己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保费,可以产生新的缴费年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目前是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计算退休金时,要同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即军龄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部分年限。
顺带说一句,按照现行的社会劳动保障*,累计参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退休时可以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保障待遇。楼主已经有了16年的军龄了,退休时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待遇,应当不是问题!当然,如果能够继续参保缴费(有经济条件的话),继续参保缴费,有好处,可以增加累计缴费年薪(即所谓的“工龄”),退休时核算退休金数额较高一些!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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